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朱林、刘涛、薛建明、席黎明、管一明、王宏亮、陈焱、李文欣、陈其颢。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第二条一号,100761).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选址、设计、运行和监测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电厂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选址、设计、运行和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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