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实施本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环境防护距离技术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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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9-05-20
实施日期 2019-05-2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引导和规范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的合理布局,现将我局发布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环境防护距离技术规范》(沪环保防〔2014〕127号)予以延续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5月1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20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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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关于延续实施本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环境防护距离技术规范》的通知.pdf 【0.0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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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要点
文件性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延续实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环境防护距离规范的通知
核心内容
延续实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环境防护距离技术规范》(沪环保防〔2014〕127号)
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5月1日
目的
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的环境管理
规范相关设施的合理布局
执行对象
各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单位及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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