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61/T 132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第11部分。DB61T 132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 评审指南; -第2部分:现场试验考核技术要求; -第3部分: 设备检定和校准结果确认要求; -第4部分:设备期间核查要求;. -第5部分:检验检测报告编制规范; -第6部分:评审员管理要求; -第7部分: 内部审核要求; -第8部分: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要求; -第9部分: 设备验证要求。 -第 10部分:测量不确定度在检测结果符合性判定中的应用指南。 本文件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宝鸡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陕西通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区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陕西质量认证咨询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莉、吴亚楠、杨洁、苏美冬、王建山、李涛、王慧芳、王一欣、张新、赵俊楠、林芳、王丹、马治成、唐娜。本文件由陕西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负责解释。 本文件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 电话: 029- -87290790, 029- -87291424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荣民中央国际16层 邮编: 710016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样品记录及检测记录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记录应包含的内容、记录的管理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所辖区域内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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