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

浏览次数:177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5)
发布日期 2020-05-11
实施日期 2020-07-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辽宁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霍步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对《关于辽宁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草案)》所作的说明,并对调整方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辽宁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调整标准,本调整方案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宁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的决议.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辽宁省河流水质评价 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BI指数法 DB21/T3070-2018 (匹配度 0.624)
  •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环发[2015]28号 (匹配度 0.624)
  • 辽宁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辽环发[2018]84号 (匹配度 0.613)
猜你喜欢
  •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1-2019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