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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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闽政[2014]1号
发布日期 2014-01-05
实施日期 2014-01-05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福建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5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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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概览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各市目标不同,龙岩市下降15%)。
长期目标再用5年或更长时间,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现“百姓富、生态美”。
二、重点任务
1. 多污染物协同治理
工业污染治理淘汰小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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