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911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皖环函[2019]707号
发布日期 2019-07-08
实施日期 2019-07-0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固字[2019]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固字[2019]5号)要求,推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徽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7月8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安徽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pdf 【0.5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安徽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概览
核心主题
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规范收集、贮存和转运流程,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环保合规的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
•••
关键内容
1. 总体目标
2020年,全省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40%以上。
建立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防控环境风险。
2. 试点模式
主体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综合利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环办固体[2019]5号 (匹配度 0.688)
  • 山东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鲁环发[2019]73号 (匹配度 0.647)
  • 海南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琼环土字[2019]3号 (匹配度 0.627)
猜你喜欢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