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同济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玉君、丁京涛、孟海波、周海宾、王健、云振宇、郑向群、王惠惠、程红胜、张曦、李国学、冯晶、贾懿曼、徐鹏翔、张亚雷、罗文海、周雪飞、程琼仪、姚伟、张朋月、范盛远、李英。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地区人畜粪污集中处理设施的选址与布局、工艺与设施设备、施工与验收、运行管理、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职业安全与卫生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村级及以上规模农村地区人畜粪污集中处理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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