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十四五”时期全省建筑业和城镇住房建设高质量发展,助力龙江全面振兴,根据《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厅编制了《黑龙江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