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舟山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浏览次数:198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舟政发[2021]11号
发布日期 2021-08-09
实施日期 2021-09-0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舟山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切实推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传承舟山海岛历史文化,彰显地域特色,助力海上花园城市及品质舟山建设,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规定,市政府确定舟山市第四批历史建筑15处,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规定,加强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积极研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有关工作。
本通知自2021年9月4日起施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舟山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pdf 【0.1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关键概览
主题:舟山市公布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录及保护工作要求
核心内容
1. 名录公布
新增15处历史建筑
2021年9月4日起生效
2. 保护要求
依据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保护条例
强调保护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要求加强宣传和研究利用措施
3. 保护意义
传承海岛历史文化
彰显地域特色
助力海上花园城市建设
发文信息
发文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抚顺市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抚政发[2020]9号 (匹配度 0.750)
  •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抚顺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抚政发[2021]1号 (匹配度 0.694)
  • 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英德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英府[2021]75号 (匹配度 0.685)
猜你喜欢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549-2016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和常见问题解答 环办环评[2020]33号
  •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