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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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鲁环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12-20
实施日期 2024-12-2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现开展碳足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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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是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其他部门发布的文件,旨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并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以下是对通知内容的分析:
、工作思路
立足山东实际结合山东省的产业特色和地区优势。
对接国际规则主动适应和对接国际高标准的经贸规则。
原则按照“统筹谋划、急用先行”的原则进行。
试点选择选择工作基础好、产业集中度高、产品优势明显、降碳潜力大的城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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