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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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京环发[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04-19
实施日期 2023-04-1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北京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有关单位:
碳排放权交易是激励碳排放单位采取措施减少碳排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工具。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规政策,统筹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0.29 M】 下载  |  查看
1.北京市碳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核算和报告要求.pdf 【0.80 M】 下载  |  查看
2.北京市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程序指南.pdf 【0.52 M】 下载  |  查看
3.北京市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报告编写指南.pdf 【3.64 M】 下载  |  查看
4.北京市重点碳排放单位配额核定方案.pdf 【2.63 M】 下载  |  查看
5.北京普惠型自愿碳减排项目要求.pdf 【4.8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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