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GB/T 1. 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法云智、李根平、范薇、尚世臣、王洪宝、李文龙、邱业峰、定明、王锡乐、刘文菊。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生产和实验安全运行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包括组织机构、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实验动物质量控制、标识、数据与信息、突发事件、设施建设、消防安全、供电保障、饲料、垫料和动物饮用水、通风与空调、消毒与灭菌、废物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动物生产和动物实验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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