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和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保障经济生态生产总值实物量与价值量核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指导和规范经济生态生产总值(GEEP)核算工作,制定本参考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经济生态生产总值实物量与价值量核算的技术流程、指标体系等内容。绿色GDP(GGDP)核算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 (GEP)核算方法参见2020年 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指南 》 ( http ://www.caep .org.cn/zclm/ thjyjjhszx / zxdt_21932/202010/t20201029_805419.shtml)和 2020 年 12 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发布的《绿色 GDP(GGDP/ EDP)核算技术指南(试用)(http: //www.caep.org.cn/yclm/hjjjhs_lsgdp/d fdt/ 202101/t20210120 _ 818007.shtml)。 本指南供有关单位开展经济生态生产总值(GEEP)核算研究时参考使用。 本指南起草单位为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主要起草人为王金南、 於方、马国霞、杨威杉、周夏飞、周颖、彭菲。 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与经济核算中心解释和修订。
本指南适用于省、市、县等行政区域开展经济生态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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