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规定规定了能源生产企业碳账户、评价工作内容和流程、数据采集、碳排放核算、碳排放评价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能源生产企业。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