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省地质调查勘查院基础地质调查所、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鹤飞、谢振东、马文洁、李彦琦、汪金卫。
本文件规定了主要污染源,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布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地下水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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