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善后检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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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晋环环评函[2017]8号
发布日期 2017-01-05
实施日期 2017-01-0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环保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加快推进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5 号文)的要求,各市对历史遗留的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执法,按照“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原则,强力推进历史遗留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至 2016 年底,全省 11 市对 2014 年底前形成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现“清零”,取得较明显的效果。
同时,由于清理整改时间紧、任务繁重,清理整改还存在一些急需进一步完善后续措施落实到位等问题,如部分规范类项目环保措施还未全部执行到位、有的备案类项目还未取得排污总量指标、一些关停类项目还未将关停措施全面落地等。为了积极推进上述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推动清理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充分发挥环保实效,现就做好清理整改善后检点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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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善后检点工作的通知.pdf 【0.20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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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概览:山西省环保厅关于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改善后检点工作的通知
背景
依据国务院及省政府文件要求,山西省已完成2014年底前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零"工作(截至2016年底)。
当前问题部分项目环保措施未落实、排污总量指标未获、关停措施未完全执行等。
核心要求
1. 规范类项目
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环评实效。
2. 备案类项目
完善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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