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桂玲、王长青、严雷、袁勇民、于涛、王韬、吴文勇、沈张铭、戴相禄、张经纬、唐峰、王小泉。
本标准规定了保险机构为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相关服务的能力要求、服务内容和履约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为矿山、烟花爆竹(批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船舶修造、船舶拆解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经营(有储存设施)企业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