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浏览次数:652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沪环规〔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03-30
实施日期 2021-06-0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上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已经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5日起施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0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上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pdf 【0.3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上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概览
1. 目的与依据
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依据《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制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及奖励
3. 举报途径
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12345/12369、官网“网上举报”、来函来访等。
4. 奖励条件
实名举报,提供明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肇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肇环字[2021]14号 (匹配度 0.715)
  • 台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台环发[2021]12号 (匹配度 0.693)
  • 忻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忻环发[2021]34号 (匹配度 0.693)
猜你喜欢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 GB/T16157-1996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5-2000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