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浏览次数:1,069
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征求意见稿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8-07-30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征求意见稿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关于放射性废物管理许可制度的规定,我部在《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5号)的基础上,编制了《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8月30日前反馈我部。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管理。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0.13 M】 下载  |  查看
《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0.1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概览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 中国境内 利用独立设施从事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或处置活动的单位,需分别取得相应的 处理许可证、贮存许可证或处置许可证
例外核设施配套的处理/贮存设施仅处理本单位废物时无需单独申请。
2. 许可管理
审批机构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许可证内容包括单位信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 GBZ133-2009 (匹配度 0.779)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部令第20号(2) (匹配度 0.757)
  • 废汞触媒处理处置办法 GB/T36382-2018 (匹配度 0.755)
猜你喜欢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