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浙江省各地开展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加强湖泊与水库水生态保护修复,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湖库的生态缓冲带划定、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工作。主要用于指导各地开展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技术选择及实施等。面向各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作实施部门以及各级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维等相关单位。 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术语与规范性引用文件、基本原则与技术路线、湖泊与水库生态缓冲带划定、缓冲带生态修复、缓冲带维护管理与资料性附录。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件,浙江省各地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本指南规定了浙江省湖(库)生态缓冲带类型、湖(库)滨带和缓冲区宽度划定方法、生态修复技术措施、管理要点、生态修复后的维护管理。 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湖库生态缓冲带宽度的划定及生态修复。本指南中的水库指湖泊型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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