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 (小区)规模标准(试行)

浏览次数:101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内政办发[2018]12号
发布日期 2018-02-08
实施日期 2018-02-0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 (小区)规模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2018年2月8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试行).pdf 【0.1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内蒙古自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试行)》是一份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文件编号为内政办发〔2018〕12号,发布日期为2018年2月8日。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试行规模标准,旨在推进畜禽规模、高效养殖,促进畜牧业的绿色健康发展。
以下是文件中提到的具体规模标准:
1. 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存栏500头及以上。
2. 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存栏100头及以上。
3. 肉牛规模养殖场(小区):存栏或出栏1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内蒙古自治区种畜禽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 (匹配度 0.611)
  • 河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管理办法 冀政办函[2007]42号 (匹配度 0.599)
  • 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HJ-BAT-10 (匹配度 0.564)
猜你喜欢
  •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482-200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畜牧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