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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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黑环发[2020]20号
发布日期 2020-04-15
实施日期 2020-04-1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黑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和《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经省委督查室同意,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一并开展。制定了《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15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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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0.2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1-4.pdf 【0.6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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