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工作要求,规范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我部组织编制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 陈春榕 电话:(010)65646263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 3.《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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