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有关问题请示的回复

浏览次数:631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与部长信箱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9-01-07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来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版,其中第十八类47条规定“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请问该条款是指企业自己生产再生塑料用于生产塑料制品的建设项目和企业外购再生塑料用于生产塑料制品的建设项目都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是仅对于企业自己生产再生塑料用于生产塑料制品的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企业外购再生塑料用于生产塑料制品的建设项目是否只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版,其中第三十类86条规定“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请问仅对废五金、废轮胎等进行剪切、破碎、磨粉等简单物理加工,不进行提炼、冶炼及化学处理,是否需要编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有关问题请示的回复.pdf 【0.19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回复概览
关键问题与回复
1. 再生塑料生产项目
适用范围无论企业是自行生产再生塑料还是外购再生塑料用于塑料制品制造,均需根据《名录》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依据条款《名录》第十八类第47条(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 废旧资源物理加工项目
适用范围对废五金、废轮胎等仅进行剪切、破碎、磨粉等物理加工(无化学处理)的项目,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关于新施行的分类管理名录中几个问题的回复 (匹配度 0.791)
  • 关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适用范围问题的回复 (匹配度 0.774)
  • 关于污水处理设备行业标准立项有关问题的回复 (匹配度 0.733)
猜你喜欢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15618-2018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问答 部令第11号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