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605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晋工信装备字〔2021〕94号
发布日期 2021-07-13
实施日期 2021-07-13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关于做好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发〔2018〕3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的通知》(晋气防办〔2019〕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相关工作,引导铸造行业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结合山西省铸造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晋工信装备字〔2021〕94号-关于做好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工作的通知.pdf 【0.4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山西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工作通知概览
发文单位: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文号:晋工信装备字〔2021〕94号
发布日期:2021年7月13日
有效期:2年
•••
核心内容
1. 政策依据
贯彻落实国家及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文件要求,严禁重点区域新增铸造产能,推动铸造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 产能公告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 晋工信装备字[2019]163号 (匹配度 0.574)
  • 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 苏工信规[2020]3号 (匹配度 0.517)
  • 关于做好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 晋工信化工字[2019]168号 (匹配度 0.480)
猜你喜欢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部令第15号
  •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1-2019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金属制品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