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1-07-29
实施日期
2021-10-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依法保护草原、维护生态安全,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推动草原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原文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pdf
【0.4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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