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市、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农业农村局,舟山市、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5号),我们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优化养殖用海管理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优化养殖用海管理实施方案.doc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省自然资源厅 阮建武,0571-88877740;省海洋经济厅 钱磷飞,0571-8105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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