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我省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