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家具制造行业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制定本指南。可作为四川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参考技术资料。 本指南起草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叶 宏、钱 骏、陈军辉、姜 涛、孙 蜀、杨怡阁
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使用或部分使用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及有机溶剂的各类家具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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