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3号)和《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冀土领办〔2018〕19号),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评估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评估考核办法(试行) 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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