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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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与部长信箱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5-12-10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来信:
部长您好。对于新的分类管理名录里面第14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我认为其他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比较合适。养猪产生的猪粪猪尿等垃圾,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无法正确描述产生污染的工艺、种类、处理方式,而且不可能做到完全0排放无污染。这对于我们养猪地区的污染将会产生很大影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以有效地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谢谢。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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