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水文环境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点位选择、设计、施工(包括监测井施工、水文地质试验、成井水质监测、辅助设施建设)、质量控制、验收及归档等有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下水长期环境监测井建设工作,其他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参照执行。
AI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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