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4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 169 号)的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共分 6 章和 1 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工序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设施划分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 根据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等要求,修订细化了《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06-2007 (以下简称原规范〉中的基本规定要求,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以及钢铁工业各工序环境保护设计相关内容。 2. 钢铁工业已经具有完整的清洁生产指标评价体系以及资源综合利用规范,因此,本次修订中对原规范中属于清洁生产技术或综合利用技术,与环保设施设计元直接关系的内容,进行了适当的删减。本规范修订后重点突出钢铁工业各工序末端治理的设计内容。 本规范正文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往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标准《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 7 号,邮政编码:100176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杨晓东 姜德旺 姜琪 张磊 周玉莲 王冬 郑绥旭 武剑 陈健 刘剑平 朱慧玲 任海霞 梁凯丽 玉树生 夏克斌 主要审查人:郭启蚊 黄导 李友就 牛京考 郑文华 苍大强 张启轩 卢忠飞 王丽英 郭俊才 吕杰
本规范适用于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钢铁工业包括铁矿、锰矿、错矿采选和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炭素、耐火材料、金属制品等工艺及相关配套工艺。钢铁工业环境保护,包括对钢铁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设计和对厂址选择、总图布置上的要求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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