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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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
发布日期 2013-05-24
实施日期 2013-05-24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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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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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概览
一、总则
目的防治VOCs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
范围覆盖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包括工业源(石油化工、煤炭加工、涂料生产等)和生活源(建筑装修、餐饮、干洗等)。
原则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结合,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低VOCs产品。
目标
2015年:建立重点区域VOCs防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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