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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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苏政办发〔2017〕115号
发布日期 2017-08-16
实施日期 2017-08-16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6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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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概览
基本信息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文号苏政办发〔2017〕115号
施行日期2017年8月16日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江苏省内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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