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婷、次仁巴姆、曹润发、索朗曲珍、拉巴曲珍、孙培峰 本文件起草单位:日喀则市湿地保护中心、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西藏吴旭农林生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亮、张林、宇文思名、罗珍、孙士余、伍小刚、王学经、刘锋、肖沙、王临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对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生态影响评估技术的术语和定义、评估原则、评估等级、评估范围、评估时段、现状调查及内容要求、影响预测及评估、生态保护对策措施与影响评估成果编制。 本文件适用于水利、电力、交通、旅游、能源输送等法律法规非禁止性建设项日对西藏自治区内国家湿地公园及国际、国家、白治区级重要湿地的生态影响评估。占用地方级湿地公园和一般湿地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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