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和规范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我部以《全国生物物种资源调查技术规定(试行)》(2010年第27号公告)为基础,制定了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包括《县域陆生高等植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县域植被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县域陆生哺乳动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县域鸟类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县域两栖类和爬行类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县域昆虫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县域大型真菌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县域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内陆鱼类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内陆浮游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内陆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内陆周丛藻类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现予发布。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臧春鑫、蔡蕾 电话:(010)66556326、66556328 传真:(010)66556593 附件:1.县域陆生高等植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2.县域植被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3.县域陆生哺乳动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4.县域鸟类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5.县域两栖类和爬行类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6.县域昆虫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7.县域大型真菌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8.县域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9.内陆鱼类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10.内陆浮游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11.内陆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12.内陆周丛藻类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2月28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2月29日印发
本规定规范了内陆水体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物种多样性调查与评估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和方法。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内陆水体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物种多样性调查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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