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过渡期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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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沪环水[2019]161号
发布日期 2019-07-04
实施日期 2019-07-0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2019﹞36号)的有关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已整合至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为做好职责整合后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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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过渡期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pdf 【0.1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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