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结合陕西省实际,编制《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对陕西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资源要素配置、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协调发展等作出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 《规划》是实现陕西省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的空间保障,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陕西的重要举措,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编制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和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 规划范围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全部国土空间。规划期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2020年,规划目标年2035年,近期目标年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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