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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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工信部联节[2018]43号
发布日期 2018-02-26
实施日期 2018-02-2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环保、交通、商务、质检、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18年1月26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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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概览
核心目标
规范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障安全和环保,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内容
责任划分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回收主体责任
电池生产企业需提供拆解技术信息,协同汽车生产企业进行电池编码
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机构/电池租赁企业负责维修更换时的电池回收
回收流程
汽车生产企业需建立回收服务网点
废旧电池应分类收集、安全贮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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