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第六阶段国家重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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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津环车[2020]108号
发布日期 2020-12-28
实施日期 2020-12-2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天津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第六阶段国家重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各项工作,现将《天津市实施第六阶段国家重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28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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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天津市实施第六阶段国家重型汽车排放标准工作方案概览
主题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落实第六阶段国家重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六标准)在天津的实施。
核心内容
1. 目标
严格监管车辆生产、进口、销售、注册登记及燃油质量,改善空气质量。
依据《GB 17691•2018》标准执行。
2. 实施范围与时间
按天津市四部门联合通告规定执行(具体时间未提及)。
3. 关键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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