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6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改革,我局组织编制了《北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为了体现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征集全市社会各界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请您就北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此发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pc@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9150383; 4.传真:010-8915059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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