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舆情管理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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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陕环办发[2019]3号
发布日期 2019-01-14
实施日期 2019-01-1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陕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环保局,神木市、府谷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舆情管理处置办法》已经2018年第9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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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舆情管理处置办法.pdf 【0.2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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