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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