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浏览次数:1,981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粤环发[2020]2号
发布日期 2020-01-23
实施日期 2020-01-23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pdf 【0.70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概览
核心内容
适用范围全省范围内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
执行时间
新建项目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现有企业
化工行业(2020年9月1日起):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
有色金属冶炼行业(2020年9月1日起):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珠三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粤环发[2018]8号 (匹配度 0.647)
  • 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提示告知函 (匹配度 0.534)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执行部分重金属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粤环发[2018]11号 (匹配度 0.530)
猜你喜欢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 GB/T16157-1996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31572-2015
广告资讯
评论 1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