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我厅制定了《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20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