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度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12〕865号)文件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管道并网;5管网调度;6管网水质;7管网维护;8漏损控制;9信息管理;10管网安全。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和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津典时代商业街B区9-11,邮编:300221)。 本规程主编单位: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唐福生 郑兴灿 李兵 刘晓基 孙柳 李玉涛 古永生 刘玉江 尚巍 刘静 李阳 刘薇薇 刘新宾 肖广明 李强 张宇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赵利君 李成江 石万同 何文杰 贾松涛 周军 关代宇
为加强对天津市再生水管网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天津市再生水管网的维护、抢修及安全管理等,用户自建再生水管网亦应按本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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