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陈德华、王莹、李相伟、席建锋、丁同强、任园园、柏玉海、闫林。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种类、评价方式、评价流程与要求、评价内容和评价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公路建设工程)企业开展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及安全考核,公路养护企业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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