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7号
发布日期
2003-03-20
实施日期
2003-07-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经部(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三年三月二十日
原文附件
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pdf
【0.1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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