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44/T702-2009《高等院校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与DB44/T702-2009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修改文件名称:《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技术防范要求》(见封面,2009 年版的封面); b) 将适用范围扩展为广东省高校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检验验收、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的依 据(见第 1 章,2009 年版的第 1 章); c) 将适用单位扩展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及所属单位。广东省内其他高等教育机 构可参照使用(见第 1 章,2009 年版的第 1 章); d) 更新补充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见第 2 章,2009 年版的第 2 章); e) 取消三级风险等级划分(见 2009 年版第 5 章),界定了高校的“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公 共区域”(见 5.1、5.2),采用列表的形式将各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公共区域所需的安全技 术防范设施逐项列明(见表 1、表 2); f) 增加技术系统的逻辑结构图,更清晰的描述了各系统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见图 1); g) 明确规定接入部分各系统的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安全防范平台和监控中心的建设要求,以 及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见第 6 章); h) 增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运营方面的要求(见第 8 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公安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9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广东拓仕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新东方电 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 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微模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广东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继斌、黄兆麟、李萍、肖可、徐嘉俊、江伟欢、朱璧华、申意萍、林群雄、 麦媛玲、孙全忠、王晓亮。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 年首次发布为 DB44/T 702-2009。
本文件确立了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简称高校)内重点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要求,是广东省高校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检验验收、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的依据。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及所属单位。广东省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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